东南网3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开电镀小作坊,无证进行电镀,大量排放污染物。近日,女子张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43岁的张某是文盲,来自湖北省一个农村,来厦门后暂住同安区梧侣村。经查,从2013年3月开始,张某租赁了湖里区一处地方作为厂房,无证进行电镀作业,而且她在没有废水处理设施和规范化排污口的情况下,就偷偷排放污染物。 2014年7月31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湖里分局工作人员在现场提取电镀废液。经鉴定,该废液含总铬、六价铬等重金属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 案发后,张某主动至厦门市公安局五通边防派出所投案。随后,她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被起诉。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不过,因为她是自首,法院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
相关阅读:
- [ 02-26]聘用无证船员 厦门海事局对聘用单位开出万元罚单
- [ 02-25]竟连船名都不知 厦门一单位聘用无证船员被罚4万
- [ 02-14]厦门某无证司机开旅游车 核载9人竟载了12人
- [ 02-14]男子无证酒驾上厦沙高速撒野不听劝告逼停养护车
- [ 02-10]厦门一辆无证载有43瓶液化气的货车被查获
- [ 01-31]厦门:男子酒后无证骑车逆行杏林大桥 被值班民警拦下
- [ 01-27]湖里公安分局刑大、网安、法制等取缔无证旅馆
- [ 01-24]集美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 推动文明城市创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