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徐景明)近日,厦门海事局顺利办结首例聘用无证船员案件的重大行政处罚,对聘用单位开出了4万元的罚单。 事发1月20日上午,当日,鹭江海事局海巡执法组巡查发现,一艘无名船舶装载趸船栈桥正在靠泊和平码头,疑似“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海事执法人员立即登轮开展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船从漳州出发开抵厦门和平码头,船上仅有2人。经进一步巡查发现,船上2人未能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和任何船舶证书,连船名都不知道。 执法人员当即勘验,并出具文书,责令船舶立即停航、停止作业,接受海事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不得擅自开航。当事人接受文书并承诺服从海事管理。 但1月20日下午,执法人员在电子巡航时发现,该疑似“三无”船舶已擅自离泊逃逸。得到报告后,鹭江海事局立即派出船艇进行海上追击,最终在10海里开外的鼓浪屿外侧近四号锚地海域发现了逃逸船舶。 近日,厦门海事局船员管理处经过全面深入调查取证,对聘用单位做出罚款4万元的海事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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