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市出台若干措施 新材料产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

2017-03-13 08:30:59李晓平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首批产品产业化投资最高补助300万元

支持新材料品种的研发与产业化,经认定具有知识产权的新材料首批次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并给予30-50万元的奖励;新材料首批次产品产业化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的30%给予补助,单项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措施》指出,厦门将依托海沧区与翔安区,建设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碳纳米材料专业园区,培育石墨烯、富勒烯、碳纤维等产业,对入住企业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对在厦门设立符合规定条件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最高500万元资助;支持大型企业分离研发和测试资源,设立独立实体,开展对外研发测试服务,参照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对新增建设投资以及运营经费给予补助;对获得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80万元的补助。同时,支持重点新材料进行市场推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