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陈小斌)208名年满60周岁的驾驶人被降低准驾车型、571人驾驶证被停止使用、97人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昨天,厦门交警一共发布5个公告消息,涉及诸多驾驶人。驾驶人如果要查询具体名单,可登录厦门交警网。 208人准驾车型降低 据晨报记者了解,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59条的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该规定,厦门交警排查发现,厦门共有208名年满60周岁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符合上述条件,需降低准驾车型。交警表示,这208名驾驶人要在30天内到车管所办理降级业务,否则,交警将依法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锁定。 571人的驾驶证被停用 截至上个月底,厦门有571人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其驾驶证被停止使用。此外,还有97人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根据相关规定,这97人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其所持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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