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合同要电子化并存证 据厦门市金融办相关人士介绍,《暂行办法》在管理机制方面做了重要创新,采取“互联网+”手段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依托厦门市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要求网贷机构将合同业务数据和资金流数据实时上传并进行匹配比对,得出备案企业的综合分值,并根据企业的分值进行分级处理,加强对网贷机构的监测预警和风险提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在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网贷企业自愿加入厦门市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暂行办法》要求所有备案的网贷机构都要将合同电子化并存证,存证后自动传输至“厦门市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这一做法,解决了互联网企业合同资料保存的完整性问题,方便日后当事人维权。 此外,网贷机构需要与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签订合同存证的委托协议,并将复印件提交给金融办;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网贷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已存续的网贷机构应当在完成业务整改后再行申请,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网贷机构应审核借贷双方 对于需备案的网贷机构要关注哪些问题?《暂行办法》起草方之一的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黄倩颖认为,主要有三个重点方面。 首先是,平台标的金额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 按照法律规定,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借款上限是20万,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借款上限是100万。金额如有超过法律规定上限,应对其限期整改,不再发放超过借款金额标准的标的。 其次是对出借人及借款人的审核。网贷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厦门的网贷机构目前在此方面普遍做得不完善。另一方面,对借款人的审核,是作为网贷平台天然的义务,不管是做哪个细分领域的网络借贷,任何一个借款人申请借款,均要对其进行审核,尽到审核义务。 另外,网贷机构还应有符合业务发展的完善的配套制度,包括信息披露制度、风险控制制度、项目审核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等。 |
相关阅读:
- [ 02-14]厦门出台网贷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合同须电子化并存证
- [ 02-13]厦门出台办法 网贷机构合同皆须电子化并存证
- [ 11-17]互联网理财风险向厦市民提示:网贷超高收益或赔老本
- [ 10-15]厦门P2P网贷“傍上”银行 保证资金安全提升投资者信任度
- [ 09-06]厦门一学生把“脸”借给同学网贷 后背债30多万
- [ 04-15]网贷平台风波不断逼急人 投资者“秒杀”收益超4%
- [ 12-17]“P2P网贷平台”成违约重灾区 莫因收益高盲目投
- [ 11-05]"二孩放开"搅动资本市场 保险P2P网贷争抢"蛋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