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宗满意)近日,市金融办印发《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是继2016年10月28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等部门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来,在全国各地方政府中贯彻落地的第一份网贷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据悉,《暂行办法》在管理机制方面做了重要创新,采取“互联网+”手段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依托厦门市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要求网贷机构将合同业务数据和资金流数据实时上传并进行匹配比对,得出备案企业的综合分值,并根据企业的分值进行分级处理,加强对网贷机构的监测预警和风险提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在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暂行办法》要求所有备案的网贷机构都要将合同电子化并存证,存证后自动传输至“厦门市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这一做法,解决了互联网企业合同资料保存的完整性问题,方便日后当事人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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