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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流动人口信息采集15日起施行 六种方式可报送信息

2017-02-09 07:42:52邵凌丰 房舒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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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瞒报、虚报 将面临相应处罚

对信息采集责任人来说,没按时限报送信息,按照未报送人数每人200元罚款;伪造流动人口信息或者故意报送虚假流动人口信息的,按照每人500元处以罚款。对流动人口来说,拒绝向信息采集责任人提供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

在核实环节,无论是信息采集人还是流动人口,若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抽查或者社区服务机构核实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谁需要采集信息

本市流动人口、本地人租住或借住在他人房屋、外地户籍的亲属来本市短暂居住

六种方式报送信息

本着便捷的原则,警方提供了六种方式,供信息采集责任人选择,之一即可:

到居住(住宿)或者工作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报送;

登录“互联网+群防群治平台”(qfqz.fjxm110.gov.cn/mass)网站报送;

下载“厦门百姓”手机应用程序报送;

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平台报送;

通过微信标准二维码地址申报系统报送;

登录“福建省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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