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 目睹当场宣布处分决定旁听贪污受贿案庭审 海沧区纪委连放两枚案后警示教育“重弹” 海沧区建设局制作“拒礼告示牌”,实行阳光监督 10日上午,海沧区纪委组织区各权力部门、重点岗位、征拆一线领导、干部20人来到同安区法院,旁听海沧区建设局原副局长杨基料贪污受贿案的庭审;不久前,又召开了对区建设局原局长方超群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决定的宣布大会。 新年伊始,海沧区纪委就连放两枚案后警示教育“重弹”,在全区上下形成震动。“对我来说,这是一堂深刻的反腐倡廉党课,如果没有从内心真正做到敬畏党纪国法,再多的外部教育都是徒劳。作为党总支书记,我要时刻不忘初心,职责在肩,不折不扣地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现任区建设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卢少进在纪律处分宣布大会上深有感触地说。 组织党员干部“零距离”接触方超群违纪、杨基料贪污受贿案,是海沧区纪委“直击现场学党纪”廉政警示教育的一个开始。今后,海沧区纪委还将组织形式多样、内容深刻的“直击现场学党纪”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让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以“身边人”典型案例为镜、为戒、为鉴、为训。针对方超群违纪、杨基料贪污受贿案,海沧区建设局制定了一系列整改举措:通过加强对建筑材料采购、施工流程规范、建筑质量把控三大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双向封堵包工头、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漏洞;采取“双随机”的事中、事后规范监督机制;对工程的监督,按照“一次性、随机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闭合性”要求,创新监督检查方式。通过公布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制定监督检查和监督记分评议事项清单,明确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频率、时间节点和评价记分项目。目前各项工程已纳入清单,实行阳光监督。 同时,采用差异化队伍管理机制,“因材施教”开展廉政教育。对机关干部,通过廉洁自律谈心谈话、过党员政治生日、宣读“拒礼告示”等方式,将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城乡建设领域工程队伍采取案例警示、现场学廉等方式,增强责任担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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