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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绩考核“生态环保分”权重提至25%

2017-01-11 08:29:54黄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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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分明 问责到位

不作为后果很严重

经过长期的细致考核、严谨评价,好不容易出炉的结果,作用自然也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将被作为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履职不到位的还会被问责。

根据考核细则的规定,各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追究本单位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不配合评价考核工作,或因履职不力未完成目标责任制任务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当年度评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后果就更严重了,不仅该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当年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会被取消,单位主要负责人两年内不予提拔或重用;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将被调整工作岗位或转任非领导职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

考核结果还将长期有效,在相关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时,任期内的评价考核结果也将作为报告内容之一;对任期内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违背科学发展要求、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将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这种追责还是“终身”的,已经调离或退休的也要问责。

考核结果不仅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有效,对重点企事业单位来说也是意义重大,成绩突出的单位,申请各类资金、绿色信贷和评优评先时将予以优先考虑、支持;不合格的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一样会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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