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出台管理办法

2017-01-10 17:58:55谢雨真 彭菲 廖可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说法】

不按规定停放可暂扣 骑车人可被处以20元罚款

共享单车的随意停放,对市容维护是一个挑战。市城管执法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地区道路、广场、海滩等公共场所,基层的城管中队可依照这一规定依法暂扣共享单车。

记者了解到,城管部门较大规模的一次依法暂扣行动出现在上个月下旬,当时思明城管滨海中队、鹭江中队共计依法暂扣了55辆共享单车。该中队负责人说,共享单车量实在是太大,单单靠暂扣这种被动的方式来进行管理,实在是效率太低,应通过出台相关政策的方式来进行。

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共享单车属于非机动车,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如果共享单车驾驶人违反该规定,交警可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将被处以20元罚款。

【代表委员建议】

在公共场所划出停放点

引导单车有序停放

市人大代表林秋红说,共享单车最大的问题还是停放,“只有便利也不行,我们也需要一个相对有序的环境”。

林秋红建议,要划出一定的区域供这些共享单车停放,比如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区、酒店、商业体及码头、车站、轮渡、景点、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规划设置,或者依托现有的站点,倡导市民有序地借车还车。

民进厦门市委会的提案中提到,云顶路自行车快速道示范段即将投入使用,将成为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的重要体验路段。可以利用该路段BRT站点的人行楼梯、自动扶梯与地面形成的三角形立体空间,作为共享单车的停放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