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服务 > 正文

厦门律师足不出“所” 网上就能完成立案

2017-01-02 08:18:30陈捷 陈巧思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陈巧思 通讯员厦法宣)今后,厦门律师足不出“所”,在电脑前就能完成立案,而且还能避免庭审“撞车”。2016年12月30日上午,“厦门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设有网上立案、材料收转、知识库共享等七大模块24项便民功能,还能实现开庭日期智能避让。

据介绍,这一平台为全省首创,该平台将大大节省律师参与诉讼的时间和成本。过去,律师要到法院立案庭排队立案,一等就是大半天。而登录这一平台后,律师只要输入当事人信息、授权委托代理信息,扫描当事人提供的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就可以提交立案申请,完成网上立案及立案结果查询。当律师将委托代理手续上传后,律师服务平台将自动识别该名律师在厦门两级法院代理的所有案件,对其开庭日期实现智能避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