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 办“精品案” 法院也有工匠精神 评选典型案例、精品庭审和精品文书是个大工程。法院为什么要劳时费力地做好这件事情?其实,仔细研究典型案例,其中就有答案。 入选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的包括蔡盘岭烧厂房、烧公交、伤害多人案,富婆李宝华16亿元非法集资案、网络平台交易诈骗案、虚假租约抗拒执行案等,其中有不少是“名案”,比如蔡盘岭一案就是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成全到任后开庭主审的第一案,曾经在多家媒体上有大篇幅的报道。 之所以是“名案”,就是因为案件本身的社会关注度高。点评嘉宾之一、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分析,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件件都回应了百姓需求,落实了社会关注。像全省首例采用“预重整”审理方式的破产案件,就是法院运用破产重整制度帮助企业“涅槃重生”的典范;还有电信服务合同纠纷、P2P网络借贷纠纷、商品房按揭贷款案等案件,都与民生息息相关,可见法院的用心良苦。 法院透露,此次评选的评分标准其实也可以看成是法官的“规范守则”。法官一一对照标准行事,有助于充分确保庭审在保护诉权、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公证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的司法改革庭审实质化要求。 说一千道一万,“精品案”的评选活动立起了厦门法院司法质效的一根“标杆”。如何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切实提升审判质效是当前司法界热议的问题,毫无疑问,厦门法院已经朝着正确方向踏出了最关键的一步。 专家点评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兰英: 厦门两级法院一向受到学界和实务界的好评,此次入选的典型案例、精品庭审和精品文书不仅集中反映了两级法院的审判水平,更体现了司法改革的新气象,也及时回应了社会关注,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 回首2016年,我们可以看到社会法治氛围日益浓厚,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正在成为人们的共识。厦门法院2016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把握社会热点、及时回应社会关注,衷心希望这批案例能从“地方经验”走向“全国示范”。 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吴旭: 精品庭审和精品文书的评选活动,是厦门法院以审判为中心进行司法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参与庭审观摩、点评,丰富了法官的视角和思路,提高了两级法院法官的司法能力,这也是此次评选活动的最大亮点之一,值得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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