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纠纷系列案妥善化解 连某、王某等人与某镇政府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约定以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同时约定,安置房交付前的过渡期内,镇政府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过渡安置补助费,过渡期为两年。 然而房屋被拆除后,镇政府不仅迟迟没有按约定交付安置房,还自2014年4月起停止支付过渡安置补助费。连某等人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镇政府履行协议约定,支付相应安置补助费用及逾期利息。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镇政府未依照协议约定内容履行,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判决责令被告镇政府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依约向原告连某等人支付过渡安置补助费及相应利息。后此案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经法院组织调解,各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二审法院出具行政调解书,镇政府当场向各原告支付过渡安置补助费和利息。 ●入选理由:连某等系列案件系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厦门法院审理的首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系列案。二审中,法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主动邀请区政府等单位参与案件协调,最终在各方努力下成功化解了系列案件。 法院的做法不仅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也对政府机关如何依法履行行政协议具有指导意义,充分体现了行政审判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保障相对人利益的重要职能。 解密 这些案例 如何脱颖而出? 今年是厦门法院首次评选“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也是首次推出“精品庭审”和“精品文书”。有人感到好奇,这些精品案是怎么脱颖而出的?昨日法院也现场为媒体解密。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郝勇介绍,截至12月25日,今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数已经突破了10万件大关,达到109867件,同比上升16.28%;审结的案件数是84119件,同比上升11.94%。而十大典型案例、精品庭审和精品文书,就是从审结的案件中评选出来的。 市中级法院表示,今年年初他们就提出了精品战略,启动“办精品案,评精品庭审、精品文书”活动。以典型案例的评选为例,说是“大浪淘沙”也不为过——全市两级法院从2016年度生效的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中推选报送。案情影响力、案件种类新颖程度、判决引领示范作用和社会关注度等都是重点指标,层层筛选、好中选优,才选出了这十件最具有代表性的案件。 精品庭审和文书的评选同样是万里挑一。曾经参与评审的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吴旭向记者透露,评选活动其实就像是法院的一次“大练兵”。比如评选精品庭审时,旁听席上坐的全是一线办案法官,当场点评,主审法官必须顶着这种压力掌握庭审节奏;还有一些案件“另辟蹊径”,法官善于运用电子证据,引入心理疏导,让双方心服口服,也赢得了评委的“芳心”。 摘得桂冠的不一定是大案要案,记者就在“十大精品文书”中发现了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的身影。有评委透露,想把文书写好,对法官自身的能力素质要求其实相当高。从基本层面来说,要求裁判文书说理性强、格式规范、叙述事实层次清晰;从更深层次来说,则要求主审法官能积极思考,突破司法解释空白,结合具体案件做出合理判决,才能赢得“精品文书”的美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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