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温航 通讯员厦公宣)东三省以及四川青海在厦工作生活的人们,你们有福了!从下周三(12月21日)开始,你们要换领或挂失补办居民身份证等业务再也不用折腾回老家了,只要在厦门就可一站式搞定! 新增东北三省和川青 据了解,这是今年8月以来,福建省公安厅推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业务,惠及包括天津、江苏、浙江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闽户籍人员后,再次将这项惠民举措拓宽到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厦门警方迅速部署,紧锣密鼓开展计算机、指纹采集器、身份证阅读器等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并将于12月21日正式在本市施行。此次所涵盖的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来厦居民,可以到厦门23个试点派出所办理上述业务。 除了之前陆续确定的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宁夏、北京、河北、山西、上海、山东、海南、重庆、云南、贵州、甘肃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外,此次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省份,又增加了辽宁、黑龙江、吉林、四川、青海等5省,但部分因涉及双语文字或行政区划调整暂不能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的县(市、区)除外。 如何办理身份证异地受理? 在厦门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户籍为受理范围内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在暂住登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一)已办理《福建省居住证》;(二)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三)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办理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申请人须由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丢失补领的,须提供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以及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说明的是,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不在此次异地受理项目范围。此外,海沧公安分局钟山派出所因办公场所装修暂无法受理此业务,辖区符合受理条件的暂住居民可到海沧分局任一派出所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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