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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省市居民可在厦异地办身份证 行政派出所试行办3项业务

2016-09-05 08:02:57陈小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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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11个外省市的居民,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在厦门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这是警方继省内居民跨地办理身份证业务之后,推出的又一项便民举措。

昨天,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获悉,首批在福建省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省份为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宁夏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厦门市6个行政派出所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单位,已启动该项业务,分别为思明分局碧山派出所、湖里分局金山派出所、海沧分局海沧派出所、集美分局杏滨派出所、同安分局祥平派出所和翔安分局新店派出所。也就是说,在这6个试点单位所在县(市、区)内,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户籍为11个对象省份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在试点单位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3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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