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房东出租未备案 一些市民申请遇阻 昨日记者走访各派出所注意到,群众反映了不少在申请居住证过程中的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提供合法居住证明材料”的部分,相比城乡接合部的住户,小区的住户遇到更多,而问题的焦点则在小区房屋的房东身上。 据了解,不少小区的房东房屋出租时,未在警方治安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住户提交的申请材料无法通过审核。 户籍民警介绍说,遇到这类情况,住户要找房东和社区民警,让房东及时通过社区民警办理出租房屋的备案,再凭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窗口申请居住证。 另一种典型的情况是,房东人在外地或境外,一时无法回到厦门办理相关的房屋出租备案手续。针对这个问题,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的民警表示,这类房东可委托他人管理出租房屋,办理出租房屋报备后,住户凭实际管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计划】 可能设置受理点 缓解户籍窗口压力 由于前来申请居住证的人群比较集中,而派出所户籍窗口的人手有限,再加上一些申请人心中有怨气,导致多个派出所户籍窗口工作人员被投诉。 有现场申请的群众提出疑问,办理居住证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太少,申请时当天排不上号怎么办,能不能多拓展几个专门办理居住证的窗口?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民警解释说,目前省公安厅正在抓紧对系统进行完善,完善后可能会设置居住证申请受理点,在派出所、受理点均可办理居住证申请。对排不上号的群众,可以通过派出所现场预约,方便办理。 【建议】 部分群众来回跑 或可多渠道引导 外地来厦打工的郑先生夫妻俩,因为房东出租的房子未在警方治安管理系统中备案、缺少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妻子不能请假未能亲自到场等原因,先后4次前往派出所,才完成了居住证的申请。 郑先生认为,警方应加大宣传,提醒群众提前备好申请居住证的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时才能节省时间。而对于居住证的宣传,也不能仅停留在派出所门口张贴的简单通知上,最好多渠道引导,让大家一看就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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