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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明起开启居住证时代 12月1日起不再办理暂住证

2016-11-30 09:31:52刘彦玫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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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明天起,不再办理暂住证。

东南网11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温航 吕寒伟/文叶允平/制图)厦门警方昨天介绍,根据福建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从12月1日起,厦门公安机关启动居住证申领工作,同时不再办理暂住证。

什么样的人才能申领居住证?根据规定,在厦门行政区域办理了居住登记或持有效暂住证,满6个月以上的,且在厦门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按规定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可别把你手中的暂住证给丢了,警方提醒,在12月1日前已办理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暂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

因此,目前持有暂住证且有效期较长的群众,可不必急于近期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以免造成扎堆办理,带来不便。

据了解,市公安局正在加快居住登记点和居住证受理点的建设,计划增设登记点,届时将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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