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戴舒静林晴)向邻居租来的小轿车,朱某豪竟用来抵押借款,“拆东墙补西墙”,还自己所欠的农村信用社贷款。朱某豪原想,还完信用社贷款后,再向信用社贷一笔,“赎回”轿车。不料,信用社不肯再放贷,如意算盘落空,近日,朱某豪被翔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冒名“李平”借款6万元 支付5个月利息后“消失” 小许是一家汽车修理厂的老板。2014年11月,一名自称李平(化名)的人找上门来,说因着急用钱,想用自己的轿车抵押借款。此人正是朱某豪。 小许要求其出示证件,“李平”拿出身份证、驾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还请来一名担保人,甚至把车开到汽修厂让小许查看。 看到“李平”的资料挺齐全,小许就与其达成协议,签了合同。“李平”将车抵押借款6万元,每月还利息2400元。之后的5个月,“李平”每月按时到小许的公司付清利息。但从第6个月起,“李平”就没再来付利息了,电话也联系不上。 小许发觉不对劲,便把“李平”告上了法院。法院核查发现,“李平”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名字与身份证号码不符,抵押轿车的车主名字确实叫李平,但另有其人。小许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马上到派出所报警。 将车租给邻居使用,竟被用来抵押借款 民警联系上轿车的车主李平时,李平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据李平说,2014年11月他将车子以每月4000元的租金租给邻居朱某豪,方便他跑业务,租期为5个月。2015年5月,朱某豪便将车子还回来了。 对于车子被抵押给修理厂,李平表示不能理解。直到司法人员向他出示抵押借款合同等材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被“冒名”了。李平看到,合同上的借款人签的都是自己的名字,但身份证却不是自己的,借款人信息也全都是假冒的。 饭店倒闭贷款到期,铤而走险伪造证件借款 2016年4月,朱某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供认不讳。据其供认,2012年他在翔安内厝开了一家饭店,李平在旁边经营着另一家饭店,两人经常在一起泡茶聊天,一来二去便成了朋友。 2014年,饭店生意不景气,朱某豪便兼做一些纸箱业务,因跑业务经常要用到车,便向李平租了轿车。之后,因经营不善,朱某豪的饭店倒闭了。雪上加霜的是,他在老家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十万元到了还款的日期,银行一直在催款。 焦头烂额的他决定先去借点钱来还信用社的贷款,然后从信用社再贷一笔,“拆东墙补西墙”以渡过难关。 借钱拿什么来抵押呢?朱某豪打起了李平轿车的主意。他找了个办假证的,花100元办了一张假身份证,使用朱某豪自己的头像、身份证号码、住址,而将名字改成李平。接着又花100元,按照李平轿车行驶证上的信息,伪造了一张机动车登记证。随后,朱某豪拿着伪造的证件,向小许的汽修厂抵押借款6万元。 朱某豪将钱还给了信用社,欲再次贷款,但信用社不肯再放贷。朱某豪没钱还给汽修厂,付了5个月利息后,走投无路的他便不再接汽修厂的电话,还搬了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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