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男子向邻居租用小轿车 竟然用来抵押借款

2016-12-14 23:49  戴舒静林晴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戴舒静林晴)向邻居租来的小轿车,朱某豪竟用来抵押借款,“拆东墙补西墙”,还自己所欠的农村信用社贷款。朱某豪原想,还完信用社贷款后,再向信用社贷一笔,“赎回”轿车。不料,信用社不肯再放贷,如意算盘落空,近日,朱某豪被翔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冒名“李平”借款6万元

支付5个月利息后“消失”

小许是一家汽车修理厂的老板。2014年11月,一名自称李平(化名)的人找上门来,说因着急用钱,想用自己的轿车抵押借款。此人正是朱某豪。

小许要求其出示证件,“李平”拿出身份证、驾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还请来一名担保人,甚至把车开到汽修厂让小许查看。

看到“李平”的资料挺齐全,小许就与其达成协议,签了合同。“李平”将车抵押借款6万元,每月还利息2400元。之后的5个月,“李平”每月按时到小许的公司付清利息。但从第6个月起,“李平”就没再来付利息了,电话也联系不上。

小许发觉不对劲,便把“李平”告上了法院。法院核查发现,“李平”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名字与身份证号码不符,抵押轿车的车主名字确实叫李平,但另有其人。小许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马上到派出所报警。

将车租给邻居使用,竟被用来抵押借款

民警联系上轿车的车主李平时,李平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据李平说,2014年11月他将车子以每月4000元的租金租给邻居朱某豪,方便他跑业务,租期为5个月。2015年5月,朱某豪便将车子还回来了。

对于车子被抵押给修理厂,李平表示不能理解。直到司法人员向他出示抵押借款合同等材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被“冒名”了。李平看到,合同上的借款人签的都是自己的名字,但身份证却不是自己的,借款人信息也全都是假冒的。

饭店倒闭贷款到期,铤而走险伪造证件借款

2016年4月,朱某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供认不讳。据其供认,2012年他在翔安内厝开了一家饭店,李平在旁边经营着另一家饭店,两人经常在一起泡茶聊天,一来二去便成了朋友。

2014年,饭店生意不景气,朱某豪便兼做一些纸箱业务,因跑业务经常要用到车,便向李平租了轿车。之后,因经营不善,朱某豪的饭店倒闭了。雪上加霜的是,他在老家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十万元到了还款的日期,银行一直在催款。

焦头烂额的他决定先去借点钱来还信用社的贷款,然后从信用社再贷一笔,“拆东墙补西墙”以渡过难关。

借钱拿什么来抵押呢?朱某豪打起了李平轿车的主意。他找了个办假证的,花100元办了一张假身份证,使用朱某豪自己的头像、身份证号码、住址,而将名字改成李平。接着又花100元,按照李平轿车行驶证上的信息,伪造了一张机动车登记证。随后,朱某豪拿着伪造的证件,向小许的汽修厂抵押借款6万元。

朱某豪将钱还给了信用社,欲再次贷款,但信用社不肯再放贷。朱某豪没钱还给汽修厂,付了5个月利息后,走投无路的他便不再接汽修厂的电话,还搬了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