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市三类人群可申请公共租赁房 租金便宜20%

2016-10-09 07:40:22袁舒琪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数字】

2017年:2万套

目前,2017年新增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初步选址,分布于集美区、海沧区、翔安区及同安区,建成后可提供房源约2万套。

2020年:8万套

2018-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预选址工作已启动,预计至2020年,全市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提供房源约8万套。

租房太难、房租太贵?还没存够钱买房,又不够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条件?如果您存在这些住房困难,那么您还有一个好选择——公共租赁住房。记者从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办了解到,日前,厦门正式公布《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申请流程、优惠条件等一一做出规定。

推行公共租赁住房,是厦门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的惠民举措,也是厦门贯彻中央精神,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有力抓手。据悉,厦门已完成首批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分配工作,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也已经启动。未来,所有批次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都将以《试行办法》为依据。

今天,本报邀请相关人士权威解读《试行办法》,为您提供一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