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思明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 打造特色“七五”品牌

2016-12-05 10:04:57江海苹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普法快闪”

让法治宣传文化

时尚起来

“鼓浪屿四周海茫茫,海水鼓起波浪……”12月2日清晨,鼓浪屿钢琴码头的一班渡轮刚刚靠岸,居民游客就听到广场上传来悠扬而熟悉的琴音,大家循声望去,发现广场上有两名提琴手正在演奏《鼓浪屿之波》。

在音乐的指引下,人群渐渐聚拢。随着另一首脍炙人口的《小苹果》前奏响起,刚刚还站在人群里的一名“观众”从口袋里掏出话筒,大声唱起普法版的“小苹果”:“大家一起来呀来学法,守法用法获益良多,看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个角落……”

此时,三四个年轻人脱下外套,穿着统一的蓝色T恤从人群里走出来,跟着音乐整齐划一跳起了舞。期间,不断有人跳着舞从人群中冒出来加入队伍,路人纷纷被吸引,拿起手机围观拍照。

最终,伴随着乐曲最后一个节点,十几个穿着印有“弘扬法治精神创建平安思明”T恤的年轻人跳完《小苹果》定格,一旁的魔术表演者也为现场观众变出了一幅醒目的法治对联。整个活动仅仅持续了10分钟,舞蹈一结束,15位普法志愿者便迅速穿上外套,消失在人群里。

这是思明区司法局为迎接今年“12·4”宪法宣传日举办的一次创意“普法快闪”活动。

此次普法“快闪”仅是思明区司法局“12·4”普法系列活动之一。活动选在人流量密集的中山路步行街、SM城市广场及鼓浪屿钢琴码头,将脍炙人口的《小苹果》改编成简单的法治歌谣,以歌舞、魔术等群众喜爱的形式,结合流行的“快闪”,让法治宣传时尚起来。

据介绍,此次快闪活动创新普法形式,让法治文化以时尚的方式走进市民身边,使普法变得“更接地气”,通过现场观众的拍摄分享,使得人人都是拍客,人人都成为法治文化的传播者。

除此之外,思明区还在莲花公园、鹭江老剧场、瑞景商业广场、仙阁社区等地举办法治文艺演出、广场宣传活动、法治砖雕文创作品展、书画作品展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除了主题宣传活动的创新,思明区司法局还注重日常普法形式的创新,如引导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传播,举办“幸福·共享·发展”法治微小说、普法30周年征文活动,推选出的5篇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推出的H5作品《法治思明:先试先行创新普法》荣获司法部“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优秀奖,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在新媒体普法中的带动作用,结合当下社会热点推送普法专题,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水平。

打造普法品牌

让法律服务

走近百姓身边

12月2日下午,思明区居民小李的手机上弹出一条“思明社区法律顾问”公众号的提醒信息:律师服务早知道——思明区社区法律顾问第六十三期活动安排。小李点开消息内容,查找到自己所在地址坐班律师的值班时间和地点,打算向值班律师咨询前阵子碰到的法律难题。

像小李一样,越来越多的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愿意寻求社区法律顾问的帮助。一年多来,思明区率先在全市建立了规范化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甄选并签约了17家律师事务所,由其中64名群众信任、公益服务意识高的律师到全区98个社区定期“坐诊”。当居民遇到法律问题时,社区的法律顾问会通过“望闻问切”,为群众在家门口解决各类法律问题,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细节?哪些员工录用条件符合法律规定?”来自思明区企业、明发商圈商家的60余名主管人员带着疑问参加了新一期的嘉莲街道“友家法律讲堂”。讲堂上讲授了劳动合同法的法律适用、实务操作以及发生在企业里的调解故事。参加活动的人员多数为负责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的主管人员,他们表示,企业遇到纠纷矛盾时,要学会适时运用更加灵活、成本更低的非诉方式化解纠纷,这样的讲座非常实用。嘉莲街道办、嘉莲司法所打造的普法品牌“友家法律讲堂”,也是社区书院“法治课堂”的亮点品牌,主要针对辖区企业、单位和居民群众推出系列公益法治讲座和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思明区还结合特色打造不同普法文化品牌,准确定位普法需求,向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普法服务。如结合闽南特色文化打造厦港法律港湾子品牌——“话仙”法律茶座,通过聊聊厝边人自己身边的法律事和烦心事,通民心、接地气,潜移默化地传播法治理念,提高辖区居民法律意识。当市民游客在消费中遇到纠纷时,无需走出中山路,在中山路“法律驿站”就能得到专业帮助。从酒店消费纠纷到租赁纠纷,中山路“法律驿站”化解的矛盾纠纷各式各样,既促进了中山商圈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为平安商圈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开元“法律早市”推出菜单式普法服务,结合“创建和谐劳动关系”“遏制校园暴力”等不同时期宣传主题,利用群众买菜、晨练时间,为群众送上“法律早餐”。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