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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一业主房产刚被抵押债主就转卖 房主上法院起诉

2016-11-01 08:54  谭欣妮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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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湖法宣)屋主明明没想卖房子,却自愿签下《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被过户后又到法院起诉要回,这是怎么一回事?近日,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错综复杂的房产纠纷案,在买卖合同的表面下,隐藏着借贷关系。

卖房合同刚签完房子立马被转手

2014年1月,方先生与小田签订《购房协议书》,一并出售名下的房产和车位,总价286万余元。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方先生签署了一份《委托书》,将房产和车位的出售、过户登记等权限,全权委托给小田的父亲老田。

为什么方先生不能直接把房子过户给小田,反而要委托老田这个中间人?其实,卖房子只是幌子,这两份合同真正的意图,是为老田借给方先生的上百万借款做担保。

按照方先生的说法,他签卖房合同相当于是把房子抵押给老田,大家求个心安而已。但老田显然不这么想,《委托书》刚签完不久,他就把房子和车位私自过户给儿子小田,后者随即又以市场行情价将房子卖给了第三人。等到方先生发现时,房子的过户手续都办完了,只有车位还在小田名下。

数百万的财产莫名其妙地易了主,方先生真是有苦说不出。他将田家父子起诉至湖里法院,要求对方归还车位,并补偿房产相应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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