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何无痕)昨日上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明忠出席第六期“鹭岛清风论坛”,围绕“如何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主题,与专家学者和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展开研究探讨。
孙明忠指出,“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总结和理论创新,管党治党规律的升华,充分体现从严治党新要求、监督执纪新理念,体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要求,要切实抓好落实。
孙明忠强调,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一要解决认识上的偏差,做到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提出并不意味着反腐败放松,执纪标准降低,相反要求更高、尺度更严、责任更重,要深刻领会其中的辩证关系,抓早抓小,管住从“好同志”到“阶下囚”的中间地带。二要解决实践上的偏差,做到灵活掌握、规范运用。要解决落实“四种形态”不想、不敢、不会的问题,着力强化担当、提升能力、改进作风,及时发现问题;健全责任体系、细化清单;健全制度机制,规范运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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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第六期“鹭岛清风论坛”昨举行,与会者积极建言献策
记者何无痕
在“全面从严”上下功夫
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张艳涛
当前,我们党面临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四大考验”,面临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大危险”。我们党要有效应对“四大考验”,防止“四大危险”,就必须始终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伟大事业”、“伟大工程”和“伟大梦想”的必然要求,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要明确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在“全面从严”上下功夫,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党才能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党才能涉险滩、下深水、啃下硬骨头;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党才能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运用“纪律与法律”
推动纪委回归本位
●华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研究生思政部主任朱银端
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准确运用“六大纪律”和“四种形态”,需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双管齐下,并推动纪委回归本位。
其中,党的“六大纪律”包含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个方面。王岐山同志指出,纪委要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四种形态”进一步显示出纪律与法律的“合围”,在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中,使纪委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实。在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报告等环节做到“纪在法前”,逐步提升党内纪律审查的专业化水平,避免“好同志”断崖式降为阶下囚,彰显治病救人的终极关怀。
在“严守党的纪律”这条底线中,“六大纪律”和“四种形态”相互结合,推动纪委回归本位,做到依纪监督、从严执纪,并同国家政权机关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不断释放反腐倡廉建设的综合效应。
把批评和自我批评
落到实处
●厦门理工学院原教务长、思想政治工作部教授樊东光
“四种形态”是对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用是实现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然而,真正做到批评和自我批评却不容易,这需要解决以下问题:第一,提高党员个体素质,从民族和国家的高度去思考问题,充满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勇气;第二,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把营造和谐组织氛围作为工作重点,并在对其考核时把这一点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第三,加强日常监督,把批评中所提问题的质量和跟踪解决问题作为重点。通过日常监督来增强外在压力,可以有效提高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质量。这要抓住两点:一是批评中所提问题的质量。即所提的问题是否客观、恰当,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更不能变相称赞。二是对所提问题的解决进行反馈。
正确运用“四种形态”
全面推动从严治党
●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副教授牛君
一是必须强化监督执纪的全面从严。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衔接的原则,全面理顺“纪”“法”关系,做到“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是必须强化监督执纪的“两个责任”。落实党委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落实纪委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进一步深化“三转”,切实将职能定位从反腐败转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三是必须强化监督执纪的制度保障。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尤其要注重完善上级党委或纪委常委成员同下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将约谈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约谈档案并严格考核追责。探索完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综合运用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巡查制度,完善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履职风险廉政提醒渠道,健全党委班子成员之间开展同志式善意提醒机制,营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良好氛围。
重点抓“常态”
管住“大多数”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陈本杰
组织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和工作职责,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认真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各项措施,重点是常抓“常态”,管住“大多数”。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从严管理监督,落实抓早抓小抓经常的组织措施,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情况,严格落实少数、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重大职务调整、免职、撤职等后续组织处理工作。要树立好导向、传导正能量,建立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要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预防渎职侵权联席会议、领导干部经济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联系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干部监督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提高监督执纪合力。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与
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林明辉
揭露出来的腐败案件告诉我们,把纪律挺在前面,不少党员干部就不至于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违纪与犯罪存在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贪污受贿是数额犯罪,贪一点、收一点、用一点在法律上讲并不等于是犯罪,但如果没有前面纪律约束,怎么让党员干部明底线守规矩,又怎么才能遏制腐败增量。从司法实践中来看,我们国家违法犯罪成本是比较低的,但对党员干部来说,对监督执纪工作来说违纪不存在成本高低,只要是违纪就必须处理,做到大问题大处理,小问题小处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对于实现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的,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移送。要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把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纠正以大案论英雄、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错误倾向。
在深刻把握内涵基础上
践行“四种形态”
●思明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苏德本
我们要在搞清“树木”和“森林”的基础上实践“四种形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将“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一要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要创新“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的工作方式、探索党委(党组)领导参与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的新途径和新方式、增强约谈函询工作的严肃性;二要灵活转化,准确把握和实践好“四种形态”。要坚持宽严相济,引导大家回归正确轨道。要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廉政状况动态分析机制,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要畅通干部能上能下的途径;三要传导压力,助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要坚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委(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强化责任担当
落实“四种形态”
●湖里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甦帆
落实好“四种形态”,关键在于增强各级党委、纪委的责任担当,才能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是党委要做实践“四种形态”的先行者,在净化党内关系上主动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特别是要注重“拉拉袖子、提提醒”,也就是要抓好谈话函询这个环节,尤其是常态化开展各种方式的谈话提醒,真正使谈话函询成为隔断党员滑向违纪通道的坚实“闸门”;二是纪委要提升精准执纪能力,增加监督执纪方式与违纪违规行为的适配度,从而以最小组织代价换取最大纠错效果;三是要彰显“治病救人”的终极人文关怀,要抓大不放小,既能办大案、打“老虎”,又善用党章党规党纪的语言解说违纪行为,在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报告等各环节做到纪在法前,越往后执纪越严,小病快治、小错即纠,改变“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的“零和博弈”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管厚爱和人文关怀。
“早”、“严”、“实”
践行“四种形态”
●海沧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炳文
海沧区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是抓早抓小。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自律谈心谈话”活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谈话、纪委监督责任谈话体系,拓展建立“清风茶室”,“会前讲廉10分钟”、党员干部“政治生日”等谈心谈话制度。二是动辄则咎。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落实省、市纪委关于“1+X”专项督查的部署要求,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是强化追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问责条例精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四种形态”实践,做到“早”,让批评教育成常态,及时纠正小问题小错误;突出“严”,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开展“一案双查四问责”;落到“实”,持续加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和问题线索初核的力度,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各项要求。
积极实践“四种形态”
提高监督执纪实效
●同安区纪委副书记邵国永
实践“四种形态”,应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四种形态”作为方向引导,在监督执纪实践中积极调整职责定位、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在各项具体工作当中体现“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二是要转变政绩观和执纪观,把违纪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并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三是提升发现处置问题能力、组织协调推进能力、创新机制制度的能力;四是突出四个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坚持不懈地进行纪律宣传教育、丰富工作方式,扩大监督执纪的范围和内容,丰富审查类型和工作手段、进一步提升综合效果,集中查办典型违纪案件,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敢于对违纪行为“亮剑”,善于用党章党规党纪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挺纪在前
动辄则咎抓早抓小
●市直机关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马海陆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从无数案例中抽象出来的纪检工作新的遵循,体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理念,着眼监督执纪的对象是8700多万党员,其精髓是挺纪在前、动辄则咎、抓早抓小。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重点在基层。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兼职纪检干部要兼职不避责,履职敢担当,发挥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梳理出本单位党员干部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和谈话、函询相结合的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错误止于萌发,让同志远离纪律红线。运用“四种形态”,落实抓早抓小。今年,市直机关纪工委筛选出16件符合第一种形态处置的人和事,进行了函询谈话和廉政提醒谈话,收到好的成效。基层党组织还主动作为,如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检查,对申报有出入的同志及时函询谈话,予以纠正,有力地发挥了第一种形态的监督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