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厦门企业、在厦高校和科研机构,拿“红包”的机会又来了!昨日,厦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厦门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2017年)》(以下简称《指南》),根据《指南》,今年厦门市科技计划由科技创新项目计划、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计划、科技与金融结合计划三大部分构成,包括企业、高校、医院、科研机构等,都有对应的项目资金补助计划。其中,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最高可获得财政800万元的研发补助。
具体申报指南,可登录厦门市科技局官网查询。
高校企业“联姻” 最高可获20万元资助
《指南》鼓励在厦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开展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实用性强的应用技术研发活动。高校这些活动须与厦门市企业,或台湾、香港、澳门和国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合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也就是说,高校或科研机构与企业进行“科技联姻”,将会获得一定的补助。市科技局根据总体资金盘子情况,结合各高校、科研院所往年立项、项目执行情况确定切块经费。根据《指南》,一旦高校与企业“联姻”成功,市财政将给予高校、科研机构无偿资助,资助金额不高于20万元。在厦高校最高可达5项。在厦的国家、省部属科研机构申报科技项目计划最高可达10项,其它科研机构申报项目最高可达5项。
医院自主创新 单项资助额可达15万元
《指南》鼓励和支持厦门市人口健康、食品安全、生态环境、节能减排、低碳技术、海洋科技、城市建设、公共安全、交通运输等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科技领域的自主创新活动。
申报主体包括市级医疗机构、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的环保、节能减排、低碳技术、海洋、建设、农业、公共安全、交通、城建、防震减灾、消防、科普等事业法人、社会组织等机构(不含高校、科研院所)。
市科技局根据总体资金盘子情况,结合各医疗卫生机构往年立项、项目执行情况确定切块经费。单项资助一般不超过15万元(双拥、扶贫、支疆援藏项目不受此限)。
中医院、一七四医院申报项目最高可达10项,市其它医疗机构最高可达5项。
研发经费补助 企业最高可获得800万
对于企业投入经费进行科研,市财政也将给予重金补助。研发经费补助的申报主体是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已开展研发活动并具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
对企业2016年度研发经费进行补助。根据企业2016年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数额(不包含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作为研发经费补助依据进行分类补助:
对年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在20亿元及以上,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经费投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行业骨干企业,按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经费投入的5%给予补助,每年每家企业补助额度超过800万元的,按800万元予以补助;
根据《指南》,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按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经费投入的10%给予补助,其中每年每家补助额度超过250万元的,按250万元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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