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企业搞科研研发将获经费补助 最高可获得800万

2016-11-23 09:49:03吴林增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医院自主创新 单项资助额可达15万元

《指南》鼓励和支持厦门市人口健康、食品安全、生态环境、节能减排、低碳技术、海洋科技、城市建设、公共安全、交通运输等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科技领域的自主创新活动。

申报主体包括市级医疗机构、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的环保、节能减排、低碳技术、海洋、建设、农业、公共安全、交通、城建、防震减灾、消防、科普等事业法人、社会组织等机构(不含高校、科研院所)。

市科技局根据总体资金盘子情况,结合各医疗卫生机构往年立项、项目执行情况确定切块经费。单项资助一般不超过15万元(双拥、扶贫、支疆援藏项目不受此限)。

中医院、一七四医院申报项目最高可达10项,市其它医疗机构最高可达5项。

研发经费补助 企业最高可获得800万

对于企业投入经费进行科研,市财政也将给予重金补助。研发经费补助的申报主体是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已开展研发活动并具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

对企业2016年度研发经费进行补助。根据企业2016年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数额(不包含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作为研发经费补助依据进行分类补助:

对年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在20亿元及以上,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经费投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行业骨干企业,按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经费投入的5%给予补助,每年每家企业补助额度超过800万元的,按800万元予以补助;

根据《指南》,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按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经费投入的10%给予补助,其中每年每家补助额度超过250万元的,按250万元予以补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