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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丹事件“刷屏”引发“出轨5问” 该拿什么惩罚你?

2016-11-20 09:43:11刘彦玫 来源: 陈捷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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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丈夫“不忠”,赔精神损失!

丈夫多次出轨,妻子能索赔高额精神损失吗?不久前,思明区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官司。

“一年多前,我就发现丈夫有外遇,经常与第三者外出,保持亲密关系。”妻子吴女士(化名)说,她怀孕期间,丈夫还不闻不问,对她实施冷暴力。

吴女士今年31岁,丈夫老林(化名)比她小一岁。他们二人是通过网络认识并自由恋爱的,相识不久后,二人就于2011年6月8日登记结婚,去年底,他们夫妻生育一子。

据吴女士起诉称,后来她还发现丈夫数年前有嫖娼记录,而且2014年至2015年期间有多次与外人开房的记录。

“我对丈夫已经彻底失望,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吴女士说,因此她请求法院判令准予双方离婚,并让丈夫赔偿她精神损害抚慰金。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并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母亲吴女士。另外,判决还要求,老林应赔偿吴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官说法

对妻“不忠”,赔偿5万!

法官分析认为,妻子一方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与婚外异性存在亲密关系,而且,丈夫与案外女子频繁出游发生在妻子孕期。对此,法院认为,忠诚乃婚姻之要义,根据事实认定,被告老林显然已违反夫妻间忠实义务,违背了公序良俗,应对夫妻感情的彻底破裂承担不可推卸之责任。不过,妻子提出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过高,法院酌定被告赔偿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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