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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管“老赖”有钱不缴社会抚养费 被限制出国

2016-11-12 07:54  李方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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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李方芳 通讯员陈璟锟)有钱也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出国没法买飞机票,这下傻了眼。日前,厦门市卫计委曝光了厦门首例计生失信联合惩戒案例,希望能促进社会信誉体系健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合力。

家住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的郭某、陈某夫妇,2005年5月登记结婚,9个月后生育了一个男孩。2012年3月,郭某夫妇违反计生规定政策再次生育了第二个孩子;2014年9月,他们再度违反计生规定政策,又生了一个女孩。2015年2月,厦门市同安区计生局依法在充分调查后,给予当事人分别按多生育一个子女和多生育第二个子女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并依法送达,征收金额分别为58301元和150520元。

据介绍,当事人郭某为某著名民营企业部门负责人,完全有经济缴纳能力,但逾期仍不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2015年7月,同安区计生局依法申请同安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对象的社会抚养费,2015年8月同安区人民法院准予强制执行,9月将该对象未按规定期限履行生效社会抚养费决定纳入失信黑名单。

今年,郭某被企业派驻国外某办事处当负责人,因被纳入失信黑名单,郭某不能乘坐飞机。郭某、陈某夫妇逐于2016年7月主动到法院缴清上述两笔社会抚养费应征金额,成为厦门第一例未按规定期限履行缴交社会抚养费决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后主动履行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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