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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灌口某小吃店煤气泄漏引燃爆 店员误操作所致

2016-11-07 10:26  廖闽玮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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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灌口一小吃店

时间:昨日上午8点左右

小吃店内一片狼藉

厦门日报讯(记者 廖闽玮)昨日上午,“轰”一声巨响惊动了灌口派出所后方一条小路上开快餐店的余先生。余先生出门查看,原来是隔壁一家沙县小吃店发生了煤气燃爆,就在余先生的店铺隔壁,这家小吃店内已是一片狼藉,许多桌椅东倒西歪,房顶上的吊顶和灯具也都掉到地上,店内厨房位置的墙壁已被熏黑,厨房上方的窗户也被震碎。店门口摆着三个的煤气罐,其中一个罐体上方明显焦黑。

昨日中午,记者在174医院烧伤科见到了受伤的小吃店店主的母亲王女士和男性顾客王先生。王女士双手双脚都被烧伤脱皮,王先生双臂上都缠着厚厚的绷带,无法弯曲。王女士说,当时她在看店,刚刚更换了煤气罐,也不知怎么的煤气就泄漏了,她拼命拧动阀门也关不上,正好顾客王先生在店里吃早餐,她就请王先生帮忙。但还没等王先生将阀门彻底关闭,泄漏的煤气就突然着火,发生了燃爆,将两人烧伤。

厦门市燃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据初步调查,小吃店所使用的煤气罐是合格的,事故原因是店员误操作,未拧紧阀门导致煤气泄漏,被店内其他炉灶的明火点燃,而发生燃爆。目前,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提醒】

安全用气 一定要这么做

器具不混用

厦门市目前供应的燃气有管道天然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两种,用户应根据自己使用的燃气种类选购相适配的合格燃气器具,不得混用;根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的规定,燃气器具的使用年限从售出之日起为8年,到期应及时更换。

要注意通风

使用燃气的场所应保持良好通风,不得同时使用煤炉等其它明火,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卧室内使用燃气。使用前应确认燃气器具开关处于关闭状态;使用时应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燃气泄漏;使用后,特别是夜间入睡和外出前,除关闭燃气器具开关外还应关闭钢瓶角阀或管道上的灶前阀。

应购正规燃气

厦门市目前仅有7家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企业,购气时请一定拨打企业对外公布的统一服务电话,切勿拨打其他任何电话。同时注意核对购气凭证上打印的钢瓶号应与钢瓶上的条形码号一致,以防买到“黑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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