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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贯彻新《种子法》 推进现代种业发展

2016-10-27 10:46:35林雯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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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背景】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林雯 )新修订的《种子法》于2015年11月4日经全国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新修订的《种子法》是在总结过去15年实践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和种业发展现状,并借鉴国际种业立法理念,对我国种业基本法律制度的全面修订和完善。既顺应了我国种业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为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建设种业强国奠定了法律基础,更重要的是,对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任务】

新修订的《种子法》以确保种子种苗业的创新、绿色和安全发展为目标,对农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厦门农业主管部门积极贯彻履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依法惩处侵害农民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企业督查、市场检查和基地巡查,强化种子标签真实性监管,打击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利用公益性成果培育新品种,推进种业科企合作,建立产学研结合的研发创新体系,提升种业育繁推一体化水平。为厦门种子种苗业的创新崛起保驾护航。

质优价廉的种子种苗,是确保农业生产安全高效的前提。近年来,厦门在种子种苗业的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方面“做文章”,将高科技种苗业作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大力实施“种子工程”,加快种子研发体系和种苗繁育体系及市场营销网络的建设,不断加强新品种的开发与引进,增强企业的品牌推广意识。经过多年发展,厦门的高科技种子种苗产业厚积薄发,目前厦门已发展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蔬菜瓜果种子销售集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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