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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区某业主家中泡水 物业要不要赔?

2016-10-23 09:06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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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9楼公共露台积水,灌入8楼业主室内,造成室内大量积水。这种情况下,业主家中泡水,物业要不要赔?

近日,思明区法院针对一起这样的物业纠纷作出判决,物业公司因不够尽责,没有及时消除该露台中可能存在的积水隐患,被判承担部分责任并支付赔偿。

事件:9楼露台积水 8楼房子泡水

市民刘先生家住思明区凤屿路一个小区内,他的房子在8楼。

据刘先生起诉说,2016年5月29日下午暴雨,他在外面接到7楼邻居的通知,被告知家中漏水,让他马上回家中查看。

当刘先生赶到家时,发现雨水自阳台上方墙体大量流入,地面大量积水,家中木地板和家具等物品已被雨水浸泡多时。

刘先生立即到位于阳台上方的9楼公共露台查看,发现该露台的排水管道处生长一棵树,管道口已被树根堵住,露台的雨水无法及时从排水管道排放,雨水已积满了整个露台,积满的雨水从露台边沿溢出,顺着阳台直接倾泻到8楼刘先生家的阳台,然后灌入刘先生家中,造成刘先生家室内大量积水。

这起事故,造成刘先生家室内墙面、木地板、家具等被雨水浸泡损坏,经济损失约人民币4万元。

事后,刘先生通知物业公司人员到现场处理,物业安排保洁人员协助刘先生清理房屋积水,并和他一起到露台查看。

当时,刘先生拔除小树疏通排水管道后,对小树进行了测量。经测量,该树高约1.8米、树根长约8米,可见该树已生长多时,并非短期生长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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