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流岚)婚外情损害的不仅是夫妻感情,还有夫妻财产。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调解了一起家事财产纠纷案,原配将丈夫和第三者一起告上法庭,要求第三者返还所有丈夫赠与的财产。 调任外地就出轨 挥金如土包养第三者 彩霞(化名)和丈夫秦刚(化名)于1999年结婚,两人育有一子。2011年,秦刚被单位派往广西办事处工作,开始了与妻子两地分居的生活。刚到广西不久,他就认识了比自己小16岁的川妹子晓晓(化名),也许是因为独自在外的寂寞,或者是因为贪恋年轻女子的美色,他和晓晓很快就在一起了。 秦刚对小情人颇为疼爱,两人在一起也不过一年多的时间,他就转了近37万元到她的账上,帮她付房子和宝马车的首付款。后来秦刚调回厦门,这段关系也就断了。2015年年底,彩霞偶然翻到丈夫的旧照片,才发现了枕边人出轨的事实。 自己在家里含辛茹苦地抚育孩子、照顾老人,丈夫却在外面养第三者,还把家里的钱往外搬,彩霞怎么想都咽不下这口气。她把丈夫和晓晓一并起诉至海沧法院,要求晓晓如数归还从秦刚手中拿到的每一分钱。 第三者早早有准备 谎称赠款是借款 也许是早就料到了会有这么一天,晓晓出庭时也是有备而来。她拿出了两张借条,内容是2011年秦刚向她借款10万元和20万元,以此证明后来秦刚多次转账给她,都是为了偿还这两笔借款。但当法庭调查她的账户时,却没有发现之前借款时的资金走向。晓晓解释,这是因为她给的都是现金。 很可惜,晓晓的说法连秦刚都不承认。他说借条是分手前晓晓逼他写的,借钱一事纯属胡编乱造。 经过法院的多次调解,晓晓也意识到自己的说法站不住脚,原本绝不还钱的态度也有所松懈。最终双方各退了一步,彩霞同意只要165000元,而晓晓答应分期把这笔钱如数还给彩霞和秦刚夫妇。 【法官说法】 无过错配偶 可主张财产返还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非因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须双方协商一致。很显然,出轨方无偿赠与第三者财产并不属于日常生活的范畴。如果无过错的配偶一方对出轨方的赠与行为不予追认,该行为就是无效的,无过错方当然有权要求第三者归还受赠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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