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休闲旅游 > 正文

首届"集美节"精彩与您相约 四大活动尽显"国际范"

2016-10-14 08:48:52应洁 林桂桢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链接】

率先全市出台灾后 景区重建补助措施

旅游普惠政策 史上力度最大

台风肆虐后,集美区高度重视旅游业灾后重建,在厦门全市各区中率先出台促进灾后旅游景区重建补助措施,不仅适度降低门槛,让更多区内旅游受灾企业受益,而且在市级补助标准上,再配套40%区级补助,扶持力度在厦门各区中最大。此外,由于集美区高端化的文化演艺场馆较多,补助措施还单列扶持演艺文化产业以及受损设备。

此前,集美区政府在充分挖掘自身优势的同时,推出《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对工商注册及税收归属集美区、并在辖区正式营业,且满足相关条件的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文艺演出、旅行社等主体单位进行“精准扶持”,加快旅游业“全要素”的升级增效。该办法堪称集美区史上“力度最大”的旅游业扶持新政。

该办法中的不少优惠政策在全市各区中率先“吃螃蟹”,比如,对于高星级标准旅游饭店经营前五年参照所缴交区级税收给予相应奖励,对饭店酒店住宿率达标的,最高奖励40万元。

此外,对于一些厦门全市普惠性旅游奖励政策,集美区也给出最大奖励力度。比如,对新评定的景区,集美区最高奖励200万元;对新评定为省级观光工厂的工业旅游景点,集美区奖励50万元。

打造城市演艺中心是集美旅游的亮点板块。对此,集美区给出了特别的奖励:对在集美区举办4000人以上至1万人的商业演唱会的,按演出举办单位的单场售票收入的1.8%奖励;举办一万人以上的商业演唱会,按演出举办单位的单场售票收入的2.4%奖励。在剧场商业演出奖励方面,对在集美区500座以上剧场举办商业演出的,单场票房收入4万元至10万元,给予演出举办单位1万元奖励;单场票房收入10万元以上,给予演出举办单位2万元奖励。

详细政策解读可关注“天下集美”微信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