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泓)10月5日限购政策升级,并且宣布即日起实施,让不少原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等待国庆后过户的购房者,瞬间失去了购买资格。
有限购“拦路虎”,中介机构也有应对的“开山刀”,只是想买房投资的人,增添了不少烦恼。
招数1:找亲戚
中介小林说,一名来自龙岩的购房者国庆节前签订了房屋购房协议,但他只在厦门连续缴交1年医社保,这在9月5日重启限购之后仍然可以购房,没想到到了10月5日限购升级后,他需要在前三年时间内连续缴交2年社会保险才可以。
这一来,房子就不能买了。不过,中介小林给他支招,可以先让他靠得住并且具有购房资格的亲戚前来办理过户,等到限购政策过了之后,再转到自己名下。
不过,这名购房者仍然在犹豫,毕竟好几百万的房产,买完又不放在自己名下,心里实在不安。
招数2:假离婚
吴女士,则更纠结,因为她和丈夫的名下,已经各有一房产。
在国庆节前吴女士又看中了一套153平方米的房子,没想到,过了个国庆黄金周,限购门槛升级到180平方米了。
想退房又不舍得,想买又买不了。中介人士建议,吴女士和丈夫因为分别拥有一套房产,可以和丈夫先离婚,购房后再复婚。
不过,吴女士也在犹豫,毕竟离婚后再购房,在公积金还款以及今后房产权属等方面存在太多不稳定因素,心里也是不安。
招数3:不买了
张先生则很干脆,不买了。
因为手中有闲钱计划投资房产,张先生早在8月份的时候就计划买一套120平方米左右的房产投资,这也是他的第三套房。
没想到,9月5日的限购政策出台后,张先生只能重新看房,计划买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好不容易在思北一带看中了一套157平方米的住宅,也于国庆前和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就等着国庆后前往办理过户手续。
这下可好,限购政策升级后,张先生只能购买1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了。这回,张先生看开了,“限购政策这么严厉,接下来的楼市不好说,干脆不买了”。
律师说法
买家有权解除合同
突然的限购,让一些原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买方和卖方该怎么办?
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林黎晖律师认为,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若因为非出卖人或买受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即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则根据情势变更原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返还所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限购政策导致不能买房,买家可以和卖家协商,并获得退定。
业内支招
签合同要注意条款
业内人士建议,买方在签订购买合同时,应注意相应的条款,正规中介公司的交易合同都会标明,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将不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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