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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政策升级中介各种支招 厦门买家各种纠结

2016-10-10 08:47  林泓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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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数3:不买了

张先生则很干脆,不买了。

因为手中有闲钱计划投资房产,张先生早在8月份的时候就计划买一套120平方米左右的房产投资,这也是他的第三套房。

没想到,9月5日的限购政策出台后,张先生只能重新看房,计划买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好不容易在思北一带看中了一套157平方米的住宅,也于国庆前和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就等着国庆后前往办理过户手续。

这下可好,限购政策升级后,张先生只能购买1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了。这回,张先生看开了,“限购政策这么严厉,接下来的楼市不好说,干脆不买了”。

律师说法

买家有权解除合同

突然的限购,让一些原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买方和卖方该怎么办?

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林黎晖律师认为,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若因为非出卖人或买受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即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则根据情势变更原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返还所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限购政策导致不能买房,买家可以和卖家协商,并获得退定。

业内支招

签合同要注意条款

业内人士建议,买方在签订购买合同时,应注意相应的条款,正规中介公司的交易合同都会标明,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将不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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