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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警方打击出新招 5个月查处取缔58家无证旅馆

2016-09-30 09:18:54王玉婷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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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六旬夫妻经营黑旅馆 查处时连哭带闹

这是一栋位于海沧区石塘村南片的6层小楼,第1层是店面,第2层是桌球室,第3层-第6层是旅馆,分布着40多间房。小楼门口挂着牌子“君达公寓”。

民警在走访排查中发现,这家公寓表面上装修得像模像样,实际上却是无证经营的黑旅馆。更让民警苦恼的是,目前旅馆的经营者是一对60多岁的老夫妻,该旅馆在去年年底就被依法取缔过,今年又“大胆”地冒出了头。

5月18日上午9点,民警来到“君达公寓”,检查过后,坐在前台的谢老伯仍拿不出任何正规合法的手续。

“您这是无证违规旅馆,我们将依法查处。”一听查处,老伯急了,指着民警开始破口大骂,唾沫飞了民警一脸。一旁的老伴也顺势一屁股坐在地上,又哭又闹。

看两人上了年纪,民警只好坐下来,耐心进行劝导,一直劝说到中午12点,老两口才消停下来,后被民警传唤至钟山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2】

无证旅馆查了又开 以“日租房”逃避打击

早在4月24日,民警就对石塘村南片的“海浪之家公寓”进行了查处,同样,该“公寓”装修得跟正规旅馆一模一样,6层的小楼除一楼前台外,其余都用来经营旅馆。以每晚100元左右的价格,在街边和网上打着小广告。

没想到4月底被查处警告后,6月又开了起来,这次改名“海浪之家”,还打着日租的形式做掩护。

6月30日,民警来到“海浪之家”检查时,发现5间房都已有人入住,经营者李某红一脸堆笑,“我们这是日租房,租给别人的。”民警当场发现3名入住旅客,经核实,这已是该旅馆第三次未获公安许可就擅自经营了。不仅消防、安全上存在隐患,就连经营者也经常更换,有时是李某红当“前台老板”,有时又换成她的父亲、老公、表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以日或时计费的住宿行业的场所都属于旅馆营业范畴,该批行业要经过公安机关行政许可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件才能经营。由于该旅馆已被查处过,钟山派出所除顶格处罚经营者外,还要对第一房东进行处罚。

【链接】

打击方式“五步走”

第一步——梳理一份“问题清单”。民警和便衣队对5个派出所辖区内的7个城区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研判后,列出有问题的打击对象。

第二步——挨家跟踪。按照“问题清单”,一家一家检查,一家一家整治,一周一报,问题不查处不放过,经营者不处罚不放过。

第三步——重拳打击,“打反复、反复打”,直到取缔为止。

第四步——表面的“杂草”拔除了,还要解决遗留下来的“根”,通过研判分析,民警发现问题突出的无证旅馆均由二房东、甚至三房东经营。因此,民警直接约谈第一房东,要求其认真履行治安责任,加强监管,从根本上解决无证旅馆的经营问题。

第五步——大队每周组织人员深入各辖区进行检查测试,公开检查加便衣暗访,不停“回头看”,让被查处对象无法“死灰复燃”。

【提醒】

经营黑旅馆将被拘留

民警提醒各位旅馆业经营者,在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下开办日住型经营场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规定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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