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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今年首批高企认定申报截止 第二批到10月20日

2016-09-28 18:09:00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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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高企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A、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非高企25%。

B、国发〔2007〕40号:2008年1月1日后注册、岛内,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地方扶持政策

A、各行政区对经认定的高企给予10-2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贴。详情请咨询所属区域科技部门。

B、科技计划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创新型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优先支持。

C、投资落户支持:

思明区、湖里区——自2003年起,年实际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或企业骨干均可,由企业自定);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2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同安区、翔安区、集美区、海沧区——自2003年起,年实际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或企业骨干均可,由企业自定),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1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提示】

2016年高企认定工作

2016年厦门计划开展两批高企认定工作,计划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8日和10月20日。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受市高企认定办委托,承担厦门高企认定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

2035913 2032126 2053981

2108271 2025955 2052621

2052826 2053362 205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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