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服务 > 正文

“十一”出行注意信息:高速免费 厦门岛内限行

2016-09-27 09:40:06苏丽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市民、游客应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环境。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苏丽娜 通讯员 娇轩)“十一”国庆小长假将至,作为国内最受欢迎的旅游目的地之一,我市将迎来大量的自驾车流,本地车辆出行、返城也将有所增加。我市警方已对各区道路交通情况提前作出了研判和部署,并及时发布了许多道路交通安全信息,请市民、游客在出行前一定要留意。

岛内限行

●思明区11个路段单双号限行

限行时间:10月1-6日

限行路段:思明区鹭江道(厦禾路口至镇海路口段)、演武大桥(镇海路口至大学路口段)、环岛南路(大学路口至曾厝垵西路口段)、思明北路、思明南路、演武路、虎园路(文园路口至钟鼓山隧道段)、钟鼓山隧道、成功大道(文屏立交至演武立交段)、环岛干道(龙虎山路口至演武立交段)、镇海路(思明南路口至鹭江道路口段)等路段。

限行举措:1、10月1、3、5日每日9:00-19:30,允许车牌尾号为奇数的小型汽车通行,禁止车牌尾号为偶数的小型汽车通行(车牌尾号均指车牌号中阿拉伯数字的最后一位)。

2、10月2、4、6日每日9:00-19:30允许车牌尾号为偶数的小型汽车通行,禁止车牌尾号为奇数的小型汽车通行(车牌尾号均指车牌号中阿拉伯数字的最后一位)。

3、10月1-6日,重中型货车全天禁止通行上述路段。

4、公交车、出租车、旅游客车、道路清障车以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行驶不受单、双号限制。

●思明南路分时段限行

限行时间:10月1-6日每日9:00-17:00

限行路段:思明区思明南路(演武西路口至厦大南校门段)

限行举措:1、机动车禁止驶入,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辆除外。

2、出租车现有“8分钟限时通行措施”不变。

3、旅游客车全天禁止驶入,需要上下客的可在成功大道演武大桥下两侧道路临时停靠。

交通组织调整

●天泉西路及天泉路单向通行

调整时间:10月1日0时起

调整路段:思明区天泉西路及天泉路

调整举措:1、天泉西路实行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天泉路实行机动车由西向东再向南单向通行。

●胡里山公交总站出口封闭

调整时间:10月1日0时起

调整路段:环岛南路胡里山公交总站出口路段

调整举措:1、封闭环岛南路胡里山公交总站出口处开口,原先从胡里山公交总站左转的公交车,改为右转走环岛南路。

2、北侧胡里山公交站暂停使用,跳站至白城站上下客。

高速免费

●7座以下小客车高速免费

“十一”国庆小长假期间,全国高速公路实施7座以下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免费时段从10月1日0时开始,到7日24时结束。免收通行费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换言之,收费期间上高速公路,免费期间下高速公路,不会被收费;免费期间上高速,收费期间下高速,就要收费。

出行天气

●强台风“鲇鱼”或将影响我省

今年第17号强台风“鲇鱼”已经生成,气象部门预测可能将于国庆节前登陆我省沿海中南部地区。市民、游客出行前一定要提前了解天气变化,尽量避免在台风天外出。

没有外出的车主,应避免将车辆停放在低洼、易积水,多树木、广告牌的路段,以免台风强降雨、刮大风,导致车辆涉水或被倾倒物击中。

景区停车

●思明区

植物园东门有停车位约50个;鹭江道第一码头BRT晨南日夜停车场有车位约180个;鹭江道和平码头有停车位约50个;南普陀地下停车场有车位约500个;华侨博物馆停车场有车位约150个;胡里山炮台停车场有车位约100个;曾厝垵天泉加油站有停车位约150个。

●湖里区

牛头山公园有停车位98个;红十字广场有停车位约50个;五缘湾游艇码头有停车位约100个;灯塔公园有停车位约30个;五缘湾湿地公园有停车位约600个;建发湾悦城有地下停车位约1500个。

●海沧区

天竺山公园东西门内有停车位约160个,自驾车辆严禁驶入景区;厦门儿童公园二期周边约有400个停车位;嵩屿码头停车位约有40个;青礁慈济宫景区有停车位约200个;大屏山郊野公园有停车位约40个,停满后可停放在海沧大道沿线停车位。

●集美区

圆博苑有车位300个;灵玲马戏城有车位400个;双龙潭有车位约200个;鳌园景区仅有30个大巴停车位,小型车辆没有停车场。

●同安区

同安影视城有停车位约300个;金光湖景区有停车位约260个;北辰山景区有停车位约330个;方特梦幻王国有停车位约6000个。

●翔安区

香山景区有停车位243个;大嶝小镇免税商场有停车位300个;战地观光园有停车位35个。

辖区内道路较宽敞,车辆行驶速度普遍较快,市民切勿随意停车,以免导致后车躲闪不及而发生追尾。

【违法曝光】

  游客在机动车道上候车,易发生碰撞事故。

  旅游大巴随意停车,易引发拥堵。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险象环生。

  车辆在景区入口、斑马线上违停,阻碍交通。

违法重罚

●5大交通违法行为要摒弃

1、违法停车

“十一”期间,市民外出、游客到访增多,尤其是热门景区,停车压力极大,不少市民、游客为图方便,随意违法停车,为交通秩序埋下了隐患。

首先,侵占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造成交通拥堵;其次,停放在停车场外的道路上,没有设立警示标志,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自己也难以免责。建议市民、游客尽量绿色出行,搭乘公交或拼车前往;自驾车主应文明停车,切勿占用公共资源。

处罚规定:罚款200元,鹭江道等繁忙路段违停罚款500元。

2、违反规定闯入禁行区

为保障“十一”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我市警方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如思明区思明南路(演武西路口至厦大大南校门段)禁止机动车在10月1-6日每日9:00-17:00驶入;旅游客车全天禁止驶入。从往年的情况来看,不少游客、市民会闯入禁行区,影响该路段的交通管理。

处罚规定:罚款200元、记3分。

3、违反单双号通行规定

近年,每逢春节、“十一”,我市警方都会对思明区内主要路段采取单双号限行规定,今年“十一”也不例外。但从往年的情况来看,违反单双号通行规定冒险上路的市民、游客不在少数。

处罚规定:罚款200元、记3分。

4、超员超载

往年的“十一”期间,我市警方都会查获不少超员超载的违法行为。其中。部分市民、游客在外出游玩时会图一时之便,驾车超员外出。还有一些货车、客车司机,为了多拉多跑,会冒险超员超载,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今年,我市警方仍将严管严控。

  5、小事故不快撤离

根据往年的情况来看,“十一”期间热门景区周边路段车多缓行,车辆剐蹭、追尾等事故时有发生。而很多当事人会在现场纠缠不清,或等待交警前来“主持公道”后再选择撤离,极易引发道路拥堵,或次生事故。

根据规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只要车辆能移动,当事人双方就要将车辆移动至不影响交通的安全地带,而后再协商,或到最近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便民服务点“快处理”。市民和游客切勿因事故,尤其是轻微事故而在道路上争执不下,引发拥堵。

处罚规定:发生事故若不快撤快处,交警到现场后,将开出“三单”,即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违法处罚单、“发生事故拒不撤离引发交通阻塞”处罚单。加罚500元。

易堵路段危险路段

  展开阅读全文

【数据分析】

2013-2015年“十一”国庆期间

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特点

来自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预防处理大队统计数据显示,2013-2015年“十一”国庆期间,我市共发生立案道路交通事故109起、死亡25人、受伤126人。

事故高发时段

9-11时、15-16时、20-21时

上述时段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共死亡10人,占死亡总数的40%。

事故高发路段

国道、县道、城市道路

死亡事故多发生于国道、县道、城市道路。其中,国道死亡7人,占亡人总数的28%;县道死亡7人,占亡人总数的28%;城市道路死亡6人,占亡人总数的21.43%。

事故高发车型

摩托车、货车、小型客车

摩托车是死亡事故多发的主要车型,死亡10人,占亡人总数的40%;货车和小型客车分别死亡6人,均占亡人总数的21.43%。

事故高发原因

酒后驾驶、未按规定让行

酒后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超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其中,酒驾死亡5人,占亡人总数的20%;未按规定让行死亡5人,占亡人总数的20%;超速死亡4人,占亡人总数的16%;未注意安全行车死亡4人,占亡人总数的16%。节假日期间,市民外出聚餐增多,民警特别提醒市民开车勿饮酒、酒后勿驾车。

【相关动态】

海沧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开展公交总站安全大检查

  交警检查车上消防设备。

9月22日上午,海沧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队长陈高升带领钟山中队队长郑泉海,深入辖区公交总站,开展“十一”国庆黄金周前安全大检查。

民警们详细检查了公交车辆上的视频监控、灭火器、破玻锤等安防措施配备,查看了车载媒体播放安全宣传片情况。同时,与公交总站负责人就重点公交路线在重点时段配备乘务管理员等工作进行了交流。严格要求加强车辆日常检查,避免“问题车”上路;推动完善GPS动态监管;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文明行车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娇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