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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出行注意信息:高速免费 厦门岛内限行

2016-09-27 09:40:06苏丽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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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规定:罚款200元,鹭江道等繁忙路段违停罚款500元。

2、违反规定闯入禁行区

为保障“十一”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我市警方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如思明区思明南路(演武西路口至厦大大南校门段)禁止机动车在10月1-6日每日9:00-17:00驶入;旅游客车全天禁止驶入。从往年的情况来看,不少游客、市民会闯入禁行区,影响该路段的交通管理。

处罚规定:罚款200元、记3分。

3、违反单双号通行规定

近年,每逢春节、“十一”,我市警方都会对思明区内主要路段采取单双号限行规定,今年“十一”也不例外。但从往年的情况来看,违反单双号通行规定冒险上路的市民、游客不在少数。

处罚规定:罚款200元、记3分。

4、超员超载

往年的“十一”期间,我市警方都会查获不少超员超载的违法行为。其中。部分市民、游客在外出游玩时会图一时之便,驾车超员外出。还有一些货车、客车司机,为了多拉多跑,会冒险超员超载,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今年,我市警方仍将严管严控。

  5、小事故不快撤离

根据往年的情况来看,“十一”期间热门景区周边路段车多缓行,车辆剐蹭、追尾等事故时有发生。而很多当事人会在现场纠缠不清,或等待交警前来“主持公道”后再选择撤离,极易引发道路拥堵,或次生事故。

根据规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只要车辆能移动,当事人双方就要将车辆移动至不影响交通的安全地带,而后再协商,或到最近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便民服务点“快处理”。市民和游客切勿因事故,尤其是轻微事故而在道路上争执不下,引发拥堵。

处罚规定:发生事故若不快撤快处,交警到现场后,将开出“三单”,即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违法处罚单、“发生事故拒不撤离引发交通阻塞”处罚单。加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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