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建设工程未经竣工规划核实而交付使用的,建设单位今后或将被列入黑名单。日前,市规划委出台了《厦门市城乡规划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期加强城乡规划信用管理,遏制违法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5年。
十种行为为一般失信
《管理办法》指出,在本市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建设、设计、测绘等单位(以下简称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录入、公布和监管均在《管理办法》的适用行列之中。信用信息由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构成,根据违法情节轻重程度还将不良信用信息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从建设工程规划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和其他专项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行政执法部门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市场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渠道中采集信用信息。
据悉,若市场主体存在未按容缺受理的要求按时补交材料、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告牌等十种行为,将被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为一般失信。
黑名单的管理期限为5年
“一年内有三次一般失信行为或一年内有一次严重失信行为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把其记录在黑名单之列。”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市场主体的不同行为,《管理办法》中均赏罚分明,被认定为良好信用信息且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除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同时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减少检查频次,提供便利服务化;对列入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的建设项目要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并每件必查;被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将被推送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黑名单的管理期限为5年,到期后,自动解除,但仍需整改的应再次列入黑名单。在期限内,被列入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及黑名单的市场主体,若能够按照规划要求整改到位的,可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从失信名单或黑名单中解除,城乡规划部门根据市场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从名单中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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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三次被立案处罚
一食品企业停产停业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重捷 苏小珊)因一年内累计三次被抽查到生产不合格食品,位于同安工业集中区思明园内的一家食品生产企业近日被监管部门依法开出“停产停业”的罚单。
据了解,这家企业的产品多为本地特产,主要面向旅游市场,在中山路、鼓浪屿商业街都开有门店。今年以来,因生产经营添加剂超标的糕点,以及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海产品,该企业先后被同安区市场监管局立案处罚3次,罚款数额累计20多万元。
尽管经过几次处罚,该企业在随后的复检中,产品已经达标,但依照新《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违规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的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同安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据此对该企业作出了“停产停业1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据悉,这也是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第一家被“停产停业”食品生产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