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建设工程未经竣工规划核实而交付使用的,建设单位今后或将被列入黑名单。日前,市规划委出台了《厦门市城乡规划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期加强城乡规划信用管理,遏制违法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5年。 十种行为为一般失信 《管理办法》指出,在本市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建设、设计、测绘等单位(以下简称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录入、公布和监管均在《管理办法》的适用行列之中。信用信息由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构成,根据违法情节轻重程度还将不良信用信息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从建设工程规划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和其他专项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行政执法部门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市场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渠道中采集信用信息。 据悉,若市场主体存在未按容缺受理的要求按时补交材料、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告牌等十种行为,将被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为一般失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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