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老字号”拟立法保护。
厦门晚报讯 (文/记者 彭菲 见习记者 李巧莉 图/陈立新)立法保护“老字号”,厦门在全省首开先河。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该法规草案进入二审。如何认定“厦门老字号”依然是此次审议重点关注的问题,草案修改稿做了部分调整。会上还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各专委会及市政府的一系列报告。
法规名称变了,保护范围大了
此前,这部法规名称暂定为《厦门市老字号品牌保护发展促进办法》,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郭晓芳在报告时表示:“把老字号的指向限定为品牌,将产生保护范围过窄的问题,也不太符合传统认知,除品牌商标外,还应扩展到企业名称、商号等。”因此,草案修改稿将法规名称修改为“厦门市老字号保护办法”。
此次修改对这部法规管理谁、规范什么也更加明确。依据地方权限,管理范围限于厦门老字号,但是保护的范围将扩展到厦门行政区域内的中华老字号、福建老字号。
商务部门认定老字号,不得收取费用
在一审时,关于谁来认定老字号的问题,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原本草案规定由市商务局委托厦门老字号协会具体办理认定工作,市人大法制委征求了省商务厅的意见,认为政府部门可以更好地秉持公平公正的立场,比较具有公信力,目前省里正在启动的第5批“福建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也是由省商务厅负责。
因此,草案修改稿中,第8条规定,由“市商务主管部门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厦门老字号的论证和评审”。同时,为了保护企业,增加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在厦门老字号的认定、确认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老字号门槛待确定,专家认为应有历史积淀
一个字号创立多少年才能称得上老字号?年限的长短不仅关系到企业申请的门槛,也是老百姓衡量老字号“含金量”的一杆秤。一审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草案也几经修改——从最初的15年,到后来的35年,再到现在的25年。最终如何定夺,还有待常委会组成人员再次审议。
据了解,2012年厦门市商业联合会等组织认定80家厦门老字号,年限设定为15年。而《“福建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认定的年限为“40年”。郭晓芳说:“省商务厅以及厦门老专家认为,老字号的口碑是基于历史的沉淀,应该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年限如果设定太短不符合社会认知。”
设立宣传周举办活动
假冒老字号将被罚款
为了保护老字号,草案修改稿还增加了设立“老字号宣传周”的规定,要求在宣传周集中举办展示老字号品牌、文化和产品的活动。
同时,草案修改稿对侵权行为的处罚也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擅自使用与“厦门老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等,引人误认或者混淆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罚款金额暂定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如果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处理。
【链接】
3部法规将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为期3天,还将审议《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二审);《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若干规定(草案)》(三审);《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办法(草案)》(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