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很多市民有这样的经历,出国或其他原因需要办一张信用卡,就直接选一家银行,对于合同上的条款连看都不看就签字。实际上,合同上的“雷”不少,比如,欠款后银行的扣款权利就大到让人想不到。 对于银行业格式合同问题,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保委及厦门晚报联合开展的厦门市首次银行业消费调查评议活动做了梳理及点评。 此前,厦门大学法学院成立了“厦门银行业格式合同适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社会实践队(以下简称“实践队”)开展相关调查,收集了15家银行业格式合同。现在就由市消保委律师团律师、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福猛来为大家点评。 |
相关阅读:
- [ 08-16]小伙信用卡套现还债 越欠越多去抢劫获刑4年2个月
- [ 08-15]厦门市某小伙因信用卡负债累累去抢劫 被逮捕判刑
- [ 08-08]厦市民信用卡逾期6天被收780元? 银行收费符合规定
- [ 07-29]晚几小时还款就被罚息收滞纳金 3天信用卡宽限期去哪了?
- [ 07-21]暑假出游,保障、省钱两不误 信用卡送你旅行保险
- [ 07-10]刚发的工资十几分钟内被扣光 原来是被冒名办理信用卡
- [ 06-17]女子透支10万元信用卡并到期不还 还玩起"躲猫猫"
- [ 05-07]男子迷恋买彩票花光家产透支信用卡 躲山里去采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