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陈小斌 通讯员陈嘉森)试想一下,一辆逾期6年未年检的小车,“身背”54条交通违法未处理,竟然还被一名已丧失驾驶资格13年之久的人开上路,这得有多危险?8月21日晚,交警杏林大桥中队在检查站开展综合武装设卡盘查工作,就遇到这样一个事件,当事人还想拿自己平时做善事的事例求情,试图免受处罚。 8月21日20点50分,一辆灰色比亚迪小轿车朝盘查点驶来,引起值班民警的注意,执勤人员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 车停下来后,民警检查该车驾驶人陈某国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发现这辆车已经6年未按照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同时该车还有54条道路交通违法未处理。不仅如此,民警在对陈某国的检查中,还发现其驾驶证有效截止日期为2003年3月20日,状态显示注销。也就是说,陈某国已经丧失驾驶车辆资格13年之久。 一名无驾驶资格的“老司机”,驾驶着一辆“身背”54条道路交通违法未处理,且6年逾期未“年检”的车辆上路行驶,无疑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但是,当民警告知陈某国,其无证驾驶未年检的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后,陈某国赶紧向执勤人员列举他做善事的事例,希望民警对他违法一事网开一面。 做善事虽然值得肯定,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违法。最终,因多起违章未处理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的行为,民警将这辆车查扣,并处以驾驶员1500元的罚款。同时,驾驶员将可能面临15日以下的拘留,而车辆未年检也将被处以记3分,罚款20元,扣留车辆的严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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