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李晓平 通讯员 吴文裕吴二娜)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本月起至6月30日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2014年度检查。凡2014年6月30日前经市、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检。 相关负责人指出,应参加年检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对2014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做好财务审计,于4月8日后登录厦门市网上审批服务中心,在市民政局的审批事项列表中选择“社会团体年检”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项目进行申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经网上预审成功后,即可登录审批系统下载《年度工作(检查)报告书》(请注意报告书有新增内容)等材料,经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后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盖章,于5月31日前连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及相关材料一并报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审验,过期就不予受理了。 对逾期不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登报公示,并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罚。应参加年检的区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各区民政局进行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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