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露虹)如何通过投资和消费“两驾马车”打造全域旅游时代的厦门旅游“升级版”?近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厦门市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6项主要任务,31条具体措施,为厦门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指明了方向。 围绕“旅游+” 推进全域旅游跨界融合 《意见》结合厦门实际,将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作为实施旅游投资促进计划的重要内容。《意见》指出,要坚持全市全域一体化发展理念,开展全域旅游整体规划,跳出传统旅游谋划现代旅游,跳出小旅游谋划大旅游,合理布局旅游功能空间。各区结合本区优势,突出“一区一特色”,推动旅游差异化发展。 在推进全域旅游的具体做法上,厦门将围绕“旅游+”做文章,促进旅游+会展、旅游+文创、旅游+工业、旅游+健康养生等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条,培育邮轮游艇游、房车自驾游、老年旅游、研学旅游、海峡旅游等多元业态产品和新的消费热点。 促进消费 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意见》指出,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工作,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热情,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拉动旅游经济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企事业)依法优化调整作息安排,为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职工实现4.5天工作日先行先试,为职工充分利用周五下午与双休日统一安排“家庭式小黄金周”创造条件。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引领示范。 “4.5天工作日”,即“2.5天休假”。业内人士认为,如果“2.5天休假”能有效执行,将有利于促进厦门的旅游消费,激发周边游市场的活力。随着游客时间的充裕和动车线路的延伸,旅行社方面可以针对不同群体设计不同类型的旅游产品,并将旅游线路从传统的省内景区,进一步向上海、江西等省外景区进行延伸拓展。 此外,《意见》特别提到,要把旅游金融作为促进旅游投资的重要抓手,落实市旅游局与多家商业银行及金融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共同策划旅游金融产品,推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积极引导预期收益好、品牌认可度高的旅游企业,通过担保基金、贴息资金、收费权经营权质押融资等方式,广开旅游业投融资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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