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赖贵旺 刘东华)开车在路上发生小刮擦,别再忙着跟对方理论了,先拍照取证然后把车移开让出道路吧。否则,你可能面临处罚。据警方统计,7月以来因“不按规定撤离现场”的交通违法开出罚单208起。随着交警查处力度的加大,驾驶人主动撤离率也逐步提高了。
【数据】
汽车数量:截至7月底,厦门机动车保有量达142.3万辆,其中小型汽车99.4万辆。
处罚情况:208起未按规定撤离现场的处罚中,发生在仙岳路、成功大道及四桥一隧的有131起,岛内其他路段查处59起,岛外道路18起。
事故警情:7月份发生的交通事故,思明辖区5587起,湖里辖区5054起,四桥一隧、进出岛通道及仙岳路、成功大道1450起。
【案例】
责任方建议对方撤离遭拒,警方到场后处罚非责任方
8月6日中午12时19分,成功大道明发转盘往演武大桥方向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车辆占用一个半车道,成功大道进岛车流滞留至吕岭路口。
民警于12时23分到达现场,将事故双方引导至事故处理点,排除拥堵。经询问,双方当事人均认可,事故责任方在事故发生后,建议非责任方一起拍完事故现场照片后,先把车辆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处理。但非责任方担心撤离现场会影响责任认定及后期理赔,执意要保留事故现场,因此而导致道路大面积拥堵。
民警对非责任方进行了口头教育,并依法对其开具了罚单。
7月29日下午3点42分,仙岳路湖边水库段发生两车追尾轻微事故,占用了一个车道。双方车主未按规定在拍照取证后撤离。民警到场后,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对双方车主开单处罚。
【行动】
一个多月查处违法208起,大部分在快速路和四桥一隧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五)项规定,在道路上发生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以500元罚款。
由于机动车数量猛增及占用道路施工等因素的叠加影响,岛内交通压力倍增,尤其是高峰时段。7月起,警方加大了“对发生小事故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本报对此进行了连续报道,让更多驾车族了解法规,主动撤离。7月上旬快速路及四桥一隧主动撤离率由原来的15%提高到28%,下旬主动撤离率提高到39.5%。
据交警部门透露,7月份以来至今,警方共查处“不按规定撤离现场”违法行为208起,其中在城市快速路及“四桥一隧”就查处了131起。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加强对中心城区及其他主干道上不按规定撤离的查处,大幅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滞留现场时间,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排堵、疏堵、保畅能力。
【引导】
设置18个事故临时停靠点
市交警支队桥隧大队在“四桥一隧”和仙岳高架、成功大道等设置了18个事故临时停靠点,并将设立标志牌(如图)。交警表示,把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通行的地方暂停时,不必担心会因违法停车而受处罚。
杏林大桥
出岛方向提前指引点:杏林大桥内茂立交与厦门北站方向分叉口
出岛方向:杏锦路天沐温泉路口
进岛方向:成功大道与东渡港区分叉口
厦门大桥
进岛方向:厦门大桥收费站对面
集美大桥
出岛方向:集美大桥中队检查站旁
进岛方向:T4候机楼地下通道旁
海沧大桥
出岛方向:海沧大桥中队检查站旁
进岛方向:仙岳路往翔安方向文化中心对面
成功大道
往杏林方向:枋湖客运中心、安兜、快速路中队机场路口
往演武大桥方向:枋钟路口、火炬路
仙岳路(高架)
往翔安方向:祥店
往海沧大桥方向:中医院、江头建材城
翔安隧道
出岛方向:出收费站50米处检查站门口
进岛方向:出隧道第一个立交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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