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钢琴课因厦门某琴行合伙人闹纠纷被停 家长不知情

2016-08-08 11:34:48何炳进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缘由

股东闹纠纷,家长不知情

十多名家长收到暂停上课通知前,就已经有端倪。“从2014年到2016年6月份,上课的地点都是在‘东方艺术琴行’,但6月30日突然关门,说因为租金上涨,搬到隔壁的‘乐舞东方艺术中心’继续上课。”程女士拿出旧琴行店门口张贴的告示单,写着“东方艺术琴行现已搬到新店,前100米”。

停课后,不明情况的家长们找到了“东方艺术琴行”的负责人曲先生,但曲先生说自己也是受害者。他称,“乐舞东方艺术中心”是“东方艺术琴行”另外两位股东自己成立的,新琴行擅自停课的做法也让他很生气。

记者也找到了“乐舞东方艺术中心”的负责人汪先生和林女士,他们均表示是“东方艺术琴行”的股东,因为曲先生违约在先便成立了新琴行。让部分学生停课的做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曲先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