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文化教育 > 正文

今年秋季学期起 在厦民办校学生都能免缴学杂费了

2016-08-08 08:12:38陈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今年秋季学期起,所有在厦门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都能免缴学杂费了。记者从财政部门获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出台。《实施意见》有效整合了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着力推动厦门城乡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解读

民办校

义务教育所有学生都享“两免一补”

过去,厦门对参加积分入学统筹进入民办校的外来学生免除学杂费,此次《实施意见》扩大了范围,对未经积分入学统筹进入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也予以免除学杂费,补助标准按照全省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即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学杂费标准高于免学杂费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此外,普及免费教科书。文件明确,将免费提供教科书、正版学生字典和作业本范围扩大至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扩大了对民办学校学生的补助范围,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覆盖全市所有公、民办学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