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将让更多外来娃获补助。 过去,厦门对参加积分入学统筹进入民办校的外来学生免除学杂费,此次《实施意见》扩大了范围,对未经积分入学统筹进入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也予以免除学杂费,补助标准按照全省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即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学杂费标准高于免学杂费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此外,普及免费教科书。文件明确,将免费提供教科书、正版学生字典和作业本范围扩大至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 这一文件还有一大亮点,就是首次补助公办寄宿制学校。根据文件,从今年秋季起,对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每生每年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2017年起,对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每生每年4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 而在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基础上,厦门财政还将对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低保和贫困家庭寄宿生进行营养餐补助和生活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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