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男孩被烫伤送医热心老人送伞遮阳 小阳伞大爱心

2016-07-30 10:55  林彬彬 李丽晨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3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彬彬 实习生 李丽晨)家长带生病的孩子去医院,天太热,只好向路边一老阿姨买伞。令人感动的是,老阿姨直接把伞送给家长了,还跟孙子说,“做人要有爱心,小弟弟生病了”。

前些天发生的这件暖心事,目击者张先生还记得很清楚。他介绍说,当日中午11点多,他在公园南路与公园东路的交叉路口等红绿灯,突然听到一阵哭声。

只见一个五六十岁的阿姨抱着一个小男孩,旁边还跟着一个男子,应是孩子的爸爸。只见他直接掏钱,要跟旁边一个撑伞的老人买伞,“阿姨你把伞卖给我吧!”

这时,抱小男孩的阿姨也走过来了,张先生这时才看到,小男孩额头有很多水疱,还有脱皮,应该是被烫伤了,正在不断哭泣。

“太阳很毒晒得我们都难受,更何况是烫伤的小朋友。”陈先生心里想,他们确实很需要伞,撑伞的老阿姨看到小男孩的状况后,直接把伞塞给了小孩的爸爸:“你拿走吧,赶紧去医院!”男孩的爸爸一直道谢,然后带着孩子向医院走去。

老阿姨旁边还有一个小男孩和他的妈妈,看到自家的伞给了别人,那个小男孩转头问;“我们的伞他怎么拿走了?”然后那位老阿姨和他妈妈跟小家伙解释:“做人要有爱心,小弟弟生病了。”

目睹了全过程的张先生感叹:“以这种实际行动教育孩子,是最好的言传身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