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昨日上午,位于建设大厦三楼的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大厅内人头攒动,今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公开摇号活动在这里举行。随着市民申请家庭代表按下摇号按钮,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人顺序号”全部产生。
正式申请过审核,才能进入选房分配阶段
昨日的摇号采用公开方式进行。今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家庭受理范围为排序在1-3000号的申请家庭,因此,在申请家庭代表按下按钮后,系统便针对6503个家庭随机产生6503个顺序号,排在前3000号的申请家庭都将纳入受理范围。此外,还有132户申请家庭虽然排序在3000号之后,但符合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的情形,直接纳入受理范围。
这样的摇号结果,意味着3132户申请家庭正式具备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的资格,被纳入受理范围,可提交完整资料正式申请,最终通过审核的,才能进入选房分配阶段。
今年将新增一个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分配
未摇到号的申请家庭不要失望,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办了解到:今年,除了在下半年按计划推出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外,还将新增安排一个批次的申请分配工作。也就是说,加上已经推出的两个批次,厦门今年共推出四个批次的保障性租赁房。
其中,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初定于今年10月份启动意向登记,其受理对象面向全市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届时市建设局将提前通过本报公布轮候分配方案。
原计划以外新增的第四批次,“其推出目的就是用于解决多次摇号未入围的保障性租赁房刚需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第四批保障性租赁房主要面向三次参加意向登记且经摇号均未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其中,“三次参加意向登记”具体是指,同一居民以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参加过2015年第二批、2016年第一批、2016年第二批共三次意向登记。
据悉,第四批次初定于8月中旬在市建设局网站对外公示经三次摇号均未进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名单,并于11月下旬启动申请受理相关工作。在名单之列的申请家庭,不需要进行意向登记,只要通过资格审核确定符合申请条件,就能以第四批次的摇号顺序进行选房。同样的,该批次的轮候分配分案也将提前公布。
【释疑】
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拿到了号,可不意味着申请成功了。接下来,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即8月1日至9月9日(工作日的8时-12时,15时-18时)办理申请受理手续,接受申请资格审核。
申请家庭可在工作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市住房保障部门专门针对该批次编制了“办事指南”,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领取。
怎样才符合申请条件?
只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手中的摇号号码才有效。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1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应均符合规定的标准;申请家庭资产应符合标准。
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应年满30周岁并在本市工作和生活,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应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收入应均符合规定的标准;资产符合标准。 |